xiaohang17396爱上海
发表于 2023-2-2 12:58:39
大懒人 发表于 2023-2-2 09:29
流产把自己流没了,节哀。走法律程序吧,我们都相信中医院是有担当的,在这里发没必要。希望时间能治愈一切 ...
有些人就是认为发个文章有流量了就会认为是患者占理
yh叶红爱上海
发表于 2023-2-2 13:13:56
悲喜自渡 发表于 2023-2-2 08:17
我不是打着退伍军人的旗号,而是我就说一名退伍军人,难道事实还不够清楚吗?病历不是证据吗?法律法规不 ...
还没解决吗,听说医院赔了130万
yh叶红
发表于 2023-2-2 13:16:13
这种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引起高度重视,避免更多无辜者丧命于庸医之手
我想变成叮当猫
发表于 2023-2-2 15:37:08
哎,造孽的是孩子,不在自己的身上不晓得痛!说实话现在庸医太多,好医生真的太少太少了,。
fs110
发表于 2023-2-2 16:10:48
听说是应该去人民医院的,结果当时因为疫情原因没去成?
悲喜自渡
发表于 2023-2-2 16:20:25
是啊,也许对于别人来说体会不到那种痛,对于我来说对爱人的离去即是亏欠也是遗憾,结婚10年都是两地分居,都是爱人在家照顾老小,遗憾的是说好了一起把宝宝扶养成人,白头偕老……
freebird
发表于 2023-2-2 18:02:44
悲喜自渡 发表于 2023-2-2 08:17
我不是打着退伍军人的旗号,而是我就说一名退伍军人,难道事实还不够清楚吗?病历不是证据吗?法律法规不 ...
违规操作就该严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以免给更多的家庭带来不幸!
freebird
发表于 2023-2-2 18:10:03
xiaohang17396 发表于 2023-2-2 12:57
你有证据你还发这个文章干什么 直接法律起诉就行了 别在这里误导别人 就算你是退伍兵你也不能绕过法律来处 ...
是不认字还是理解力有问题!人家说得清清楚楚,民事会委托律师。现在人家是希望行政上追究医院的责任,查处违规,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shutyourmouth
发表于 2023-2-2 18:18:00
首先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轻轻动动你的小手指,往上翻一下哦,看看人家说了他会寻求律师民事方面的问题。其次我觉得但凡有一点法律知识都会知道,这种问题只要进入司法程序,行政方面的各级部门都是不会再管的,这样对人家后续维权一定是利大于弊的吧(毕竟这是学校上课都讲过的)
shutyourmouth爱上海
发表于 2023-2-2 18:20:54
xiaohang17396 发表于 2023-2-2 12:57
你有证据你还发这个文章干什么 直接法律起诉就行了 别在这里误导别人 就算你是退伍兵你也不能绕过法律来处 ...
如果医院真是没问题 它一定会配合的吧 怕不至于把一个老百姓逼成这样
shutyourmouth爱上海
发表于 2023-2-2 18:22:35
xiaohang17396 发表于 2023-2-2 12:57
你有证据你还发这个文章干什么 直接法律起诉就行了 别在这里误导别人 就算你是退伍兵你也不能绕过法律来处 ...
首先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轻轻动动你的小手指,往上翻一下哦,看看人家说了他会寻求律师民事方面的问题。其次我觉得但凡有一点法律知识都会知道,这种问题只要进入司法程序,行政方面的各级部门都是不会再管的,这样对人家后续维权一定是利大于弊的吧(毕竟这是学校上课都讲过的)
freebird
发表于 2023-2-2 19:13:59
xiaohang17396 发表于 2023-2-2 12:57
你有证据你还发这个文章干什么 直接法律起诉就行了 别在这里误导别人 就算你是退伍兵你也不能绕过法律来处 ...
没看见人家说的吗?起诉追究不了医院的责任,只是民事赔偿!如果违规了不严查,不处理相关责任人,还想让多少家庭遭受这样的悲剧!
悲喜自渡爱上海
发表于 2023-2-2 19:19:59
大家心里都清楚,是不是医院请的人我不知道,反正我的目的达到了就是让更多的人了解医院的行为,为什么正义的言论会被屏蔽?我相信大家都明白因为我只是个老百姓
悲喜自渡
发表于 2023-2-2 19:22:21
王眉山 发表于 2023-2-1 13:01
先顶个再说。
让更多的人知道情况,就是我想做的。为什么正义的评论会被屏蔽,我相信大家也清楚原因,因为我是老百姓
悲喜自渡
发表于 2023-2-2 19:44:04
xiaohang17396 发表于 2023-2-2 12:58
有些人就是认为发个文章有流量了就会认为是患者占理
患方有没有理大家心里都有杆秤,对于医院的诊疗行为我多次向医院提出,医院为什么不正面回应?在怕什么吗?还是在掩盖什么?我提出的问题都是有明确的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为什么要采取不回应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