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工 发表于 2024-3-6 08:57:36

(眉山)太和大道至省道S103连接线(经尖子山航电大坝)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一、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太和大道至省道S103连接线(经尖子山航电大坝)新建工程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彭山区凤鸣街道、江口街道和东坡区太和镇建设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交通建设中心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34660.76万元建设内容:主线全长5.701公里,利用滨江大道、兴隆路路段1.596公里,改造尖子山航电大坝改造段0.87公里,新建路段3.232公里。其中路段一,省道S103至尖子山航电段,桩号范围为K0+000~K3+231.611,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3.5米,路线长3.232公里,主要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等;路段二为尖子山航电至滨江大道段,桩号范围为K3+231.611~K4+104.706、AK0+000~AK0+870。二、建设单位信息建设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交通建设中心联系人:刘隽夫          联系电话:18228150287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圣寿街3号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6602843106电子邮箱:1737155189@qq.com地址:成都市荣盛香榭兰庭一期三栋二楼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链接:http://pan.baidu.com/s/1uBnCNAUi0qjf1UgFCFGwQg提取码:wxy4(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与途径:通过电话联系与环评单位或规划开发单位联系,向环评编制单位、规划开发单位获取本项目的环评报告简本以便查阅。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征求公众范围:受本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在以上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采用实名,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八、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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