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凌晨1时许,东坡区公安分局苏祠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苏母公园旁河面上有人正在使用设备电鱼。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正撑着船在河里电鱼,民警随即将男子叫到岸边,现场查获了该名男子使用的电鱼设备:两个电瓶、一个升压器,以及捕捞的25斤鱼。
随后,民警将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嫌疑人刘某传唤至苏祠派出所调查,经讯问,刘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民警依法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刘某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爱上海警方提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系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自觉保护水域生态和水产资源环境,切勿贪图一时美味,罔顾法律法规,以身试法。
浪吧啦 发表于 2021-3-23 10:35
按川内类似案例,此案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公诉拘役二个月以上并处罚金
落日海湾 发表于 2021-3-23 10:39
不会啊,现在是违法了,不是以前了
挽风行舟 发表于 2021-3-23 15:31
会不会罚点款就了事了呢?
蜕变! 发表于 2021-3-23 20:43
可以钓鱼不?
浪你个浪 发表于 2021-3-23 21:36
我只想知道扎个判的
spark 发表于 2021-3-23 10:15
东坡湖都敢电鱼,这是咋想的?
落日海湾 发表于 2021-3-24 15:32
就是东坡湖
落日海湾 发表于 2021-3-24 15:32
就是东坡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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