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现场调查情况 您反映的基站位于东坡区彭寿街71-16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主楼楼顶,建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3家通信运营商的通信基站,根据《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您的原住房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楼楼顶基站直线距离67米,位于电磁敏感区域外。二、处理情况 3月31日16点左右,经与您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向你出示了移动公司提供的成都精锐环科技有限公司的监测报告,该点位基站周边的公众居住位置电磁辐射功率密度值在0.000098W/m2--0.200677W/m2;经我局监测人员在你家3个点位现场监测,射频电场强度在1.5-3.3V/m之间,射频功率密度为0.006-0.029 w/ m2 。两份监测结果均低于原环保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电磁辐射控制限制》(GB8702-2014),频率范围在30MHz-3000MHz,电磁辐射限制射频电场强度为12V/m,射频功率密度为0.4w/m2的限值。故该点位基站不存在电磁辐射超标的问题。三、回复情况 3月31日,经与您当面沟通,并对您进行电磁辐射法律法规及科普宣传,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