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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拿走自己的钱”也犯法!外地一老板与丹棱一名企业家合作,结果… [打印本页]

作者: 大昨天    时间: 2021-6-28 13:44
标题: “拿走自己的钱”也犯法!外地一老板与丹棱一名企业家合作,结果…


“我只想拿走自己的钱……”

前段时间,

江都一老板因为与丹棱一名企业家,

合伙成立了另外一家企业,

他就因为“撤资”被列为网上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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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四川警方传来消息,

江都籍老板胡某在四川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被列为网上逃犯。

获悉这一情况后,

江都警方立即针对胡某展开调查,

并将其抓获。


胡某在老家江都经营一家企业,2019年左右,他在四川丹棱县与当地一名企业家,合伙成立了另外一家企业。去年以来,因为经营理念产生分歧,胡某要求退股,撤回投资,但遭到了合伙人的反对。于是,胡某就在与合作单位业务往来时,私自扣留交易资金,累计195万元。胡某以为自己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撤资,却不知道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合伙人报案后,今年4月,胡某被四川警方列为网上逃犯。


江都警方调查后,明确了胡某的家庭住址、企业地址,随即对其展开伏击蹲守。最终,在他经营的企业内将其抓获。“我没想到这是种犯罪,我只想拿走自己的钱。”被抓后,胡某懊悔不已,直言自己“不懂法,用错了方式”。目前,胡某已经移交四川警方,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丹棱在线网」


作者: 正在给    时间: 2021-6-28 15:32
明明可以走法律程序要求退股,要是所有合伙人像你这样搞,这个社会经济要垮丝。哎,这就是不懂法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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