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第1批次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
眉府通〔2021〕11号
眉山市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已于2021年3月23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1〕122号)文件同意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
眉山市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
眉山市东坡区通惠街道崇义社区8组,快乐社区1组;崇礼镇蟆颐社区5、6组;富牛镇牛路口社区5、6组及社区集体范围内共4.0869公顷(61.3035亩)农村集体土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及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眉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眉府发〔2020〕19号)规定执行。其中通惠街道崇义社区8组、快乐社区1组为4.8万元/亩,崇礼镇蟆颐社区5、6组为4.3万元/亩,富牛镇牛路口社区5、6组及社区集体为4.1万元/亩。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比例为3:7。
(二)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标准。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规定执行。
四、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征地涉及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员依法登记为城镇居民,由东坡区政府妥善安置。
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到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对征地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通告。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9日
善念 发表于 2021-7-23 09:43
作为一个刚刚拆了几天的居民,告诉大家。要启动拆迁公告下来才快。。发建设征用通告还不是最终落实的[s:115 ...
善念 发表于 2021-7-23 09:43
作为一个刚刚拆了几天的居民,告诉大家。要启动拆迁公告下来才快。。发建设征用通告还不是最终落实的[s:115 ...
zhangxin8 发表于 2021-7-23 10:43
田店社区的,一看就是把公告看透了的。
8583 发表于 2021-7-23 10:56
你又是田店拆迁户?
善念 发表于 2021-7-23 11:04
算的这么准
8583 发表于 2021-7-23 10:56
你又是田店拆迁户?
zhangxin8 发表于 2021-7-23 11:19
这哈作数了三。田店都拆亮了
善念 发表于 2021-7-23 11:05
是的。。!!
善念 发表于 2021-7-23 09:43
作为一个刚刚拆了几天的居民,告诉大家。要启动拆迁公告下来才快。。发建设征用通告还不是最终落实的[s:115 ...
8583 发表于 2021-7-23 18:53
大林的还没有拆,不作数
ywy1210 发表于 2021-7-24 22:50
中国的拆迁已经破坏了很多人三观,让大家觉得读书没有用,努力没有用,爱情没有用,拆迁致富最有用,拆迁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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