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晚21时,贵平派出所民警在隐患排查时发现,陈某正将摆放在其超市门口外摊位上的鞭炮搬到库房,民警赓即对该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超市内未在规定位置放置灭火器,且库房内杂乱、易燃物多、不符合烟花爆竹存储条件,当场查获违规存储的烟花爆竹30件。
同日,民警对李某经营的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已过期,且烟花爆竹未按规定进行存放,当场查获违规存储的烟花爆竹46件。
在事实面前,陈某、李某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品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李某、陈某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眉山天府公安提醒:
老K光速 发表于 2021-8-24 11:10
不是应该悄悄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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