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议案。
任命
孙丽琴为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杜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吕文中的眉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魏东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来源:川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