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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眉山这三人非法捕捞被抓后,被罚购买5万尾鱼苗放流岷江! [打印本页]

作者: 姓大名    时间: 2021-11-28 21:33
标题: 眉山这三人非法捕捞被抓后,被罚购买5万尾鱼苗放流岷江!

11月25日,非法捕捞者童某、范某、廖某某等三人在彭山区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将购买的5万尾鱼苗放流到岷江河,用于岷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修复,也为自己所犯的错误买单。


今年9月,非法捕捞者童某、范某、廖某某等3人在江口街道大塘村南方家私下游岷江河岸边下网捕鱼,被执法人员现场抓获,经认定,童某等3人使用的捕鱼工具拦河网属违禁渔具,其捕鱼行为对岷江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违反了禁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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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后,童某三人深刻认识到其非法捕捞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对其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25日早上,童某三人自愿接受处罚,用实际行动,向岷江天然水域投放5万尾鱼苗,弥补了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据了解,为进一步有效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彭山区在2020年3月颁布了十年禁渔期:从2020年3月1日0时起至2029年12月30日24时止。禁止捕捞范围为全区境内河流等天然水域(含政府规定禁渔水域)。在禁渔期间所有天然水域禁止使用“电、毒、炸”等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地笼网、拖网等工具进行捕捞,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渔事活动。违反禁渔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严格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渔政执法人员,再次呼吁广大市民群众,遵守长江保护法和长江十年禁捕法律法规,不要在天然水域进行非法捕捞。”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说。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爱上海网」


作者: 水中丛林1    时间: 2021-11-29 07:45
再过几年就可以捕鱼了!安逸。

作者: 陈卫    时间: 2021-11-29 09:11
好!制度要执行,规矩要遵守。点赞

作者: Fantasy520    时间: 2021-11-29 09:23
电站下头大概一公里的地方,还有两个用滑索台钓,最多的一天听说钓了200斤左右,一边钓一边卖。还有好多海竿爆炸竿战士。

作者: 浪吧啦    时间: 2021-11-29 09:46
Fantasy520 发表于 2021-11-29 09:23
电站下头大概一公里的地方,还有两个用滑索台钓,最多的一天听说钓了200斤左右,一边钓一边卖。还有好多海 ...

这个应该是禁止的吧??
作者: 东门小子    时间: 2021-11-29 11:17
到处都是违禁钓的

作者: Fantasy520    时间: 2021-11-29 11:28
浪吧啦 发表于 2021-11-29 09:46
这个应该是禁止的吧??

肯定嘛,用手竿可以单钩钓

作者: 眉山^蒋蒋^    时间: 2021-11-29 12:09
竹竿+鱼线+鱼钩+蚯蚓/小强/老木虫……愿者上钩

作者: 芳眉山    时间: 2021-11-29 12:58
为什么不遵守规则呢!难道他们都不认识字吗?法盲!

作者: randysky    时间: 2021-11-29 20:06
通惠河nao了那么多,没下文了卅?

作者: 下雨的日子    时间: 2021-11-29 20:59
5万尾鱼十年要长好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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