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眉山市彭山区2022年有限禁放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2022年有限禁放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喜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市民们要看仔细哦。
一、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时间和区域
2022年全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区域内销售、燃放孔明灯。
二、管理与处罚
(一)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工作。
(二)对违法违规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按职能进行查处;造成火灾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消防、应急、林业等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群众应当主动遵守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违法违规销售、燃放孔明灯,并主动劝阻、制止不安全行为,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举报电话:公安110,综合执法37625719,应急37622035,市场监管12315,消防119,森林防火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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