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法院整理出了五起“拒执罪”典型案例。我们一起来看看......
01
转移货款收入规避执行被判拒执罪
——某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拒不执行判决罪、裁定罪一案
案情简介
向下滑动查看案情
典型意义
02
变卖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被判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翟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一案
案情简介
典型意义
本案中,翟某在明知房产已被查封的情况下,擅自出售名下房产,不履行支付义务,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司法权威。仁寿县法院通过打击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依法判处其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维护了司法公信和法律权威。
03
执行期间变卖已被法院查封的财产被判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钟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一案
案情简介
向下滑动查看案情
典型意义
本案中,钟某某拒不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擅自出售名下资产,并将货款用于清偿其他债务和个人生活开支,不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法律义务。仁寿县法院将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启动刑事追责程序,并依法定罪判刑,有效惩治了其犯罪行为,维护了司法权威。
04
执行期间转移银行存款规避执行被判拒执罪
——唐某、黄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
案情简介
向下滑动查看案情
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执行人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利用民事买卖行为作为掩饰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法律义务,拒不配合执行。仁寿县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唐某、黄某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保护了债权人利益。最终唐某、黄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藐视司法权的行为受到刑罚制裁。
05
有财产却拒不履行和解协议被判拒执罪
——陈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裁定罪一案
案情简介
典型意义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却在履约过程中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具备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执行人员核实有此情形后,果断将其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通过公检法三机关的依法履职有力打击了此类拒执行为,对“老赖”形成有力震慑。
欢迎光临 爱上海论坛 (http://cxb6.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