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09年12月28日,被告彭氏三兄弟协商一致,约定每年每人给付两原告(三兄弟父母)生活费、零用钱1800元。彭某作为次子,以父母没有将土地及种植的果树交给三兄弟为由,从2010年起就没有支付相关费用。2022年5月,彭某父母一怒之下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东坡区法院思蒙法庭干警多次通过拨打电话、上门、村组联系、被告亲戚联系等方式联系被告,向其阐述法理,彭某起初很是抗拒,原告方情绪也较大,在法院多次组织耐心调解下,双方渐渐取得一致的意见,彭某当庭履行拖欠十年的赡养费共计2万元,达到事结案了的效果。
案例二:
原告谢奶奶今年已88岁高龄,育有四个子女(即四被告)。2022年6月以前,谢奶奶一直在农村独居,自理能力较差,其大儿子儿媳就近照顾,其他子女每周回家看望。6月以后,二儿子看到老人身体虚弱,遂将老人带走看病,后送到养老机构看护,谢奶奶的二儿子埋怨哥嫂没有照顾好母亲,哥嫂埋怨其他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村集体曾多次组织四被告调解,但未达成一致的赡养协议,老人遂将四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共同履行赡养义务。
在当事人的诉前咨询中,考虑到当事人身体状况,法官建议其申请法律援助,后经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中心为老人指派了援助律师。
法官在受理该案后,当即联系四被告,了解了各方争议点和老人的现状,并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在调解中,法官从情理、法理两方面向四被告释法明理,一方面告知被告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基本义务;另一方面,让其明白赡养老人不单单是物质关爱,更是对老人心灵上的关怀。经过多方沟通,四被告认识到自身确实对母亲关心关爱不够,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
蒙宝 发表于 2022-8-19 10:55
所以生一个就够了,不管怎样都是她的责任
欢迎光临 爱上海论坛 (http://cxb6.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