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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注意!眉山41家废品收购企业被处罚,你备案了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忆从前    时间: 2023-1-17 08:49
标题: 注意!眉山41家废品收购企业被处罚,你备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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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东坡区公安分局思蒙派出所对辖区64家废旧收购企业开展集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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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41家企业虽取得了废旧收购营业执照,但未履行备案手续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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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行为违反了《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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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相关企业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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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主要包括:
(一)废钢铁:废锅勺、废炉具、废炊具、废缝纫机、废旧自行车、钢铁制的废生活用品;
废农用工具:废镰刀、废锄头、废镐、废锹、废犁铧、废水车及零件、报废的小型农用机具和粮食加工设备、废人力车及其废零件等。
(二)废合金钢:废不锈钢餐具等
(三)废有色金属:报废的有色金属生活用品:铜、铅、锌、锡制成的生活器皿、佛像、香炉、蜡台等;废牙膏皮、有色金属的废药管等。


法律链接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向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准开业。


第十三条第二款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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