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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眉山市2023年产假是否执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增加产假60天之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伏桂铨    时间: 2023-3-5 23:19
标题: 眉山市2023年产假是否执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增加产假60天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在原来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请教下眉山市委领导,眉山市是否执行四川省出的该规定,2023年眉山市女职工产假+生育假是多少?

作者: 乱泥沟    时间: 2023-3-6 05:20
想多了哦,你是老板,愿意不?
作者: 伏桂铨    时间: 2023-3-6 08:54
乱泥沟 发表于 2023-3-6 05:20
想多了哦,你是老板,愿意不?

省政府有明文规定,那么就应该执行,而不是愿不愿意,有些人宪法都不愿意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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