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中等职业教育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全国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原连片特困地区中职学校、四川省藏文学校、四川省彝文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和“9+3”一、二年级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
3.免学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非戏曲表演专业的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均可享受免学费政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标准执行,超出部分学费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收取。
4.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国家资助政策之外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此外,2020年及以前入学的四川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在校学生,继续享受每生每学期500元的生活费特别资助。
二、普通高中教育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省平均资助比例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
2.民族自治地方免学费及教科书费。免除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共51个县)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民办普通高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标准执行。
3.非民族自治地方免学费。免除非民族自治地方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民办普通高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标准执行。全省平均资助比例约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
4.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普通高中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四川省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① 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国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② 国家励志奖学金
③ 国家助学金
④ 国家助学贷款
⑤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⑥ 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⑦ 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⑧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
⑨ 勤工助学
⑩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校内资助
此外,已享受特别资助的四川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在校学生,继续享受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学费及生活费资助,直到该学段学业结束。
有梦想终会抵达
希望各位同学
在逐梦路上一往无前
加油!
来源:四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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