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啊
这日子越过越有“判头”了
仁寿一男子
几个月前
因偷电瓶车被判刑
上个月刚出来呢
这又去偷了一卷电缆线
……
“警察同志”
“昨天还在呢”
“今早去仓库的时候”
爱上海“就发现新买的电缆线被偷了……”
爱上海11月4日8点30分,文林街道一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向仁寿县公安局文林派出所报警,称正在使用的工程电缆线被盗。
爱上海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调取监控,锁定嫌疑人后,于9点30分在人民公园附近将违法行为人万某抓获。
经查,11月4日2点,万某在街上游荡,经过某施工现场时,隔着窗户看见仓库里放着一卷电缆线,便起了偷盗之心。万某在旁边垃圾桶里翻出来一个钉耙,强行把窗户打开后用钉耙把电缆线勾出来,溜之大吉。
结果呢,凌晨刚偷的电缆线还没销赃,一大早万某就被仁寿公安迅速抓捕归案了,戴上了“白金手镯”,处行政拘留15天。
爱上海电缆线是用以输送电力的工具
却频频被不法分子盯上
答案就藏在电缆线内
电缆线内铜芯价值不菲
且易回收变卖
使得一些不法分子
将电缆线偷了去换钱
偷电缆来钱快?
被抓更快!
近一个月来
仁寿公安已破获4起偷盗电缆案
爱上海10月17日,刑侦大队、普宁派出所在合成作战侦查中心的协助下,破获2起电缆线被盗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荣某林伙同犯罪嫌疑人荣某华,于10月16日下午结伙在普宁街道某楼盘施工现场偷盗电缆线,被盗电缆线价值3000余元。犯罪嫌疑人荣某林于10月17日上午11时许,在普宁街道某在建工地偷盗电缆线,被盗电缆线价值2000余元。
目前,荣某林和荣某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0月19日,汪洋派出所收到群众送来“雷霆出击、破案神速”、“保一方平安,为人民服务”的锦旗两面。
近日,汪洋派出所接到辖区某矿业的工作人员报警称:厂里的电缆线被盗。接到报警后,汪洋派出所高度重视,通过调取监控、调查走访等方式,在合成作战侦查中心的大力支持下,于10月16日抓获嫌疑人。到案后,嫌疑人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以案释法
盗窃
爱上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爱上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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