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交警大队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一批新建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实施监控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子监控抓拍点位
二、抓拍范围
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机动车超速行驶、机动车违法停放、违反禁令标志、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启用时间
2024年02月01日0时起。
凡在上述路口、路段有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实施监控取证,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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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猫night 发表于 2024-1-3 09:47
呜呜呜。。我是第一个交钱的
主居眉山 发表于 2024-1-3 19:15
财政那么有钱?能同时花钱安装那么多摄像头?采购公告发出来大家看看这么多摄像头花了多少钱呢
主居眉山 发表于 2024-1-3 19:15
财政那么有钱?能同时花钱安装那么多摄像头?采购公告发出来大家看看这么多摄像头花了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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