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的车友们注意啦~
详情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2号)
一是对安装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非新能源货车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5%提高至6%,夜间(23:00至次日6:00)行车通行费优惠由6%提高至8%;
二是对安装ETC的新能源货车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5%提高至20%;
三是对安装ETC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30%提高至60%。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内高速公路(重庆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和内大高速公路(四川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渝交发〔2024〕6号)
对通行内大高速公路四川段且已安装使用ETC装置的车辆,在四川省ETC车辆通行费优惠5%的基础上,自批准收费之日起,实施10年差异化收费,增加通行费优惠幅度5个百分点。10年差异化收费期满后,按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时限为10年,即从2024年3月29日起至2034年3月28日止。10年差异化收费期满后,按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安装使用ETC装置的车辆。
内大高速公路四川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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