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
丹棱公安交管接到群众举报
在大雅广场有车辆“炸街”
噪音扰民,影响恶劣
接到报警后
大队迅速开展排查走访
于当晚查获违法驾驶人李某和胡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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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驾驶人李某对驾驶川Z24**V号牌小车在素翁路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依法对其处罚。
驾驶人胡某磊驾驶川G63**4号牌小车在素翁路实施驾驶拆除或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处罚。
同时,民警对两人驾驶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李某、胡某磊限期拆除改装,恢复车辆原状。
交警蜀黍提醒您
非法改装车辆
不但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
各位老司机们
爱车要适度
可不能超过法律红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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