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四川眉山
发表于
判了违法强拆,后续呢?赔没有嘛 |
IP:四川德阳
发表于
眉山鲜花速递 发表于 2021-8-18 13:37 结果不同,违建强拆,住户要出钱的。所以不可能给你审批原址重建的,你敢建,他就敢给你拆了 |
IP:四川成都
发表于
lh69169 发表于 2021-8-18 18:13 如果政府默认行政部门这种行为的话,为确保拆迁房不会最后被当成危房强制拆迁,老百姓只有在拆迁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环保,安全,国土等方面实际存在的行政违法问题不断投诉了。 |
IP:广东广州
发表于
违法又能怎么样呢? 违法的执行领导者、组织执行人怎么处置? 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失、赔偿怎么办? |
IP:四川乐山
发表于
lh69169 发表于 2021-8-18 15:36 这是政府滥用职权罪,严重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该给予行政处分。 |
IP:四川眉山
发表于
既然是危房,强行拆除了后,地基还是归房主修建,就不会出现官司了 |
IP:四川眉山
发表于
IP:四川
发表于
党内执法 党内审判 |
IP:四川乐山
发表于
向这种败诉的单位以及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该被纪委追究责任,不然此类事件还会继续发生。 |
IP:四川成都
发表于
lh69169 发表于 2021-8-18 15:15 由上面的区政府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合同的当事人主体法律地位明显不平等,按照合同法规定:胁迫,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至少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
IP:四川成都
发表于
鉴定为危房的动机有点牵强,因为2012年政府已经想拆迁补偿了,过了几年叫定位为危房。感觉是民法协商走不通(合同方式)就改用行政法(行政强制)。 |
IP:四川眉山
发表于
一个人不好过 发表于 2021-8-17 22:14 横竖都是一样的结果 |
IP:四川德阳
发表于
禁止强拆是近年得中央,国务院对地方政府下达的重头文件,是命令,中央一再三令五申,不准强拆,现全国正是严打之际,眉山东坡区这个地方政府一些官员居然顶风作案,应该马上严肃处理,整治眉山政府不良风气,大家回想一下,一般遇到钉子户拆迁,总是会看到一帮人去找拆迁户的麻烦,有政府的,把你们分批次单独找去谈话,摸底,也有社会上得,他们软硬兼施,实行哄,诱,骗,恐吓,打,砸等行为,你们猜猜这帮人是谁喊去呢?只有两个可能,不是开发商,就是政府,难道那些人会无缘无故免费得就去帮开发商或政府做这些事情吗?你们说说? |
IP:
发表于
遇到硬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