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近日,丹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通过集成指挥平台预警,查获一辆川AKH177号牌小车的车辆状态显示为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其中,违法未处理168条,共记413分,罚款24700元。而驾驶人曹某的驾驶证状态显示为违法未处理、扣押、超分、注销。现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曹某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未购买强制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给予记4分,罚款3150元的处罚。在此,交警蜀黍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请定期对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车辆状态进行查询,行车时务必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