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近期我省盆地扩散条件转差,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
1月29日,按照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1〕4号)要求,眉山市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眉山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要求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于1月31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相关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企业轮停清单(2020年修订)〉的通知》(眉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1〕2号)要求,执行好错峰、轮停(黄色预警轮停黄砖2和轮停黄其他2)和“一厂一策”等应急减排措施。
各相关单位要提前安排,早做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控措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将自2021年1月30日起,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