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招聘工作由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本公告在眉山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rc139.com)、东坡区公安信息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2021年10月11日9时至2021年10月14日17时止,报名地点在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办案服务中心(东坡区长安中路135号)统一报名(庄店社区居委会斜对面)。
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完善的《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普通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1年眉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电子照片)及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复转退军人还需携带复转退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通知体测时间。报名时未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料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文职辅警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勤务辅警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
测试成绩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附件4)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附件5)执行。
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测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对象为报考文职辅警、勤务辅警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笔试主要考基本法律法规常识,范围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分值100分。
参加笔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签到后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基本业务技能操作,分值5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人员全部进行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携带和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在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大门处予以公布。
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报考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下列人员优先参加体检:(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2)职位表中具有优先专业和学科条件的人员。
体检标准应符合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6)。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未完成及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在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大门处予以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提供手续完善的《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附件7)。分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和考察,因政审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完成体检。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眉山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rc139.com)、东坡区公安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群众如有情况反映,可向中共眉山市东坡区纪委派驻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经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和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聘用及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招聘结束后,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