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依法审理,法院认为,经实地勘验,导致房屋积水、漏水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水管水龙头脱落,二是有物品对排水洞进行了堵塞。
房屋出租人未对用水设施及时进行检修,水龙头因使用年限长,意外脱落,大量的水流出;其次,承租人离家时因其他原因将厕所蹲便器的排水口堵塞,双重作用力相结合,房屋内大量积水后,往下漫延,导致渗水事故发生。
对于案件的损害后果,法院认为: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存在侵权行为,且单一的侵权行为不会导致该损害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房主和租户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两人各赔偿了商铺两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