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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坡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偷越国(边)境的刑事案件,五被告人分别以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罚金5千元。2020年6月底,杨某某、陈某某、徐某某、李某某、刘某某五人,结伙偷越国(边)境到缅甸务工。同年7月至8月,五被告人又陆陆续续从缅甸偷渡回云南省,后被当地公安机关发现并处以19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行政罚款。因五被告人已涉嫌犯罪,公安机关立案进行侦查,五被告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结伙偷越国(边)境的事实。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东坡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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