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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5 18: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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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网友: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1.该建房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于2021年6月28日取得危房D级证明书,并于7月12日向洪川镇人民政府及文庙社区提交了危房整体拆除重新修建的申请;2.该户修建的房屋在原土地使用证权属范围内,未占用邻近小区(布拉格小区),不存在在别人小区内建房的情况;3.该户存在未批先建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28-38877671。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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