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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力院士庭购房合同备案
我是购买岷东新区富力院士庭*栋*单元3**号房屋的业主,在2021年8月底付完购房款,2021年9月初在购房合同上签完字后,开发商却一拖再拖不给我的购房合同备案,导致我无法办理水电气,迟迟无法装修,及时入驻。但是开发商却在2021年9月中旬给我邮寄《房屋交付通知书》,通知我于2021年9月22日去收房。在购房者没有拿到备案后的购房合同的情况下,怎么去收房?如果物业以《房屋交付通知书》的下发时间或者要求我去收房的时间开始算物业费,这4个多月来累计1000多元的物业费该由谁交呢,不可能因为开发商迟迟不给我的购房合同备案而喊我去交吧?在当下眉山试行交房即交证的情况下,老百姓购房后拿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却要等那么久,请书记为民做主,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眉山市岷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回复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于2021年9月初购买“富力院士庭”商品房(现房),该项目开发企业于当年9月22日向您邮寄了《房屋交付通知书》,并于2022年1月底完成购房合同备案。您双方就2021年9月22日至2022年1月底期间的物业费存在争议,岷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对此事多次协调无果。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再次协商,若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您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022年2月14日,岷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详细告知了相关情况。如还有疑问,请致电眉山市岷东新区管理委员会(028-38016213)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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