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彭山区道路通行能力和管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四处智能交通管理设备。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智能交通管理设备的地点
翰林路29M(眉山市彭山区生态环境局大门外) 、翰林路与鹏利街交叉路口(南口)、滨江路与渡江路交叉路口(北口)、G245与迎宾大道交叉路口(南口)。
二、智能交通管理设备的主要功能
抓拍机动车违反交通标线、交通标志通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本通告的智能交通管理设备于2022年5月9日启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智能交通管理设备记录的相关证据依法审查后,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