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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东坡分局紫竹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蜀山路一饭店内有人使用假币,人已被控制。
经查,邓某勇(男,46岁,瓮安县人)于2022年8月7日,使用其面值为100元的假币在东坡区蜀山路一饭店内进行消费。次日,邓某勇再次路过这家饭店时,被饭店老板认出并控制后报警。
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从邓某勇身上查获19张面值100元的假币。
目前,邓某勇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商家在遇到顾客购买物品时、特别是一些陌生顾客,一定要认真核实钱币真伪,即使已经核实过后,在对方又接触过钱币时,要再次进行核实,切不可因对方着急离开而忽视了对钱币的验证。同时,如果一旦不小心收到假币,要记清当事人的体貌特征、所乘交通工具、车辆号牌等,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以便警方迅速抓获嫌疑人,挽回经济损失。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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