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2022年8月30日下午,李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违法搭载朱某某沿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添井坎村道由北向南行驶,车行驶至国道351线2922KM+200M(添井坎路口)处时,违反道路交通标线与由东向西卢某驾驶的轻型仓栅货车相撞,造成李某某、朱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洪雅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李某某违反道路交通标线,乱穿公路,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卢某行经路口未减速行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来源:洪雅交通警察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