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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旺达铭苑强行要求业主预缴一年物管费问题
我是一名在外乡工作的爱上海,今年七月回眉购买了旺达铭苑的一套二手房,当我办完交易手续后,特意从外地请假回眉山到小区物管处出示相关不动产权证办理房主信息更新时,物管告知必须预缴一年的物管费后才能更新,理由是上任业主与物管签有物业管理合同,合同条款中有接房时需要预缴一年物管费用。但据我所知,前业主也按照之前签订的合同预缴了一年物业费用。本人也表示愿意逐月支付物管费用,但该物业公司仍坚称二手房交易以后的新业主也必须预缴一年物管费用后方能办理房主信息更新。恳请领导能够重视,愿能及时以回复或者解决。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问题,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立即与“旺达铭苑”小区物业公司联系沟通。经协调,该小区物业公司承诺将通过邮寄方式协助您办理房屋信息变更相关手续,您可按季度支付物业费。
2022年8月29日,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详细告知了相关情况。如还有疑问,请致电028-38102532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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