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行干警来到汪洋镇被执行人梁某华家中,希望其能尽到为人子女的义务,给老人一个安逸温馨的晚年生活,但梁某华以“儿子养”等理由坚决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无奈之下,法院执行干警将梁某华拘传至法院,再次对其释法析理。执行法官张婕从情理上劝导梁某华不要忘记母亲当年的养育、教导之恩,希望她能主动赡养;又从法理上告诉梁某华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儿子和女儿对父母均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此时,梁某华无动于衷。
被执行人:“没钱,就是没钱……”
执行法官:“你们可以商量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被执行人:“我的钱要给娃儿读大学的……”
执行法官:“你娃儿不是还在读小学吗?”
“现在这样对待老人,以后娃儿会有样学样的,你现在树立的是不好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