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参保人一年最多可申请3个病种,报销额度叠加使用。如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痛风,一年可以有6000元的门诊特殊疾病报销额度。
Ⅰ、Ⅱ类门诊特殊疾病本地和异地治疗均不再指定治疗机构。
Ⅱ类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机构不再要求医疗机构等级,但相关治疗仍需在定点医药机构进行。
改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将原个人账户由“单位缴纳的一小部分+个人缴纳的全部”调整为“在职人员:个人缴纳的全部;退休人员:123.29 元/月”。
建立职工门诊统筹。
● 起付线每个自然年度仅扣一次;
● 购买职工互助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两病”门诊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在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后,剩余部分由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再报销为90%,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2400元。
● 我市所有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村卫生室在内)全部开通职工门诊统筹报销;零售药店共35家开通,后续将逐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