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张某某,2020年4月应聘到嘉荣腾公司上班,一直到2020年12月案发。入职时,被告人杨某纤向其谎称公司的总部在新加坡,由新加坡基金会投资,受新加坡MAS金融局监管,拥有美国区块链金融监管局MSB牌照,平台上运营的虚拟币PTC国际通用,公司资金很雄厚,安全性很强。
公司鼓励支持员工自己开账户参与所谓“投资”,不会受限制,而且经常在职工群发布虚假交易盈利截图,宣称职工一年的工资还不如别人一个仓位赚得多,这样就导致张某某萌生了在平台开账户投资的念头。
2020年12月15日平台账户出现自动爆仓,所有账户被清零,并且平台发出公告解释,此次为平台被黑客攻击,里面的资金全部被恶意下单,亏损完了。胡某解释说平台会出一些补救措施,之后会赔偿全部损失给投资人。杨某纤强调如果还有警察来调查,就隐瞒员工做平台推广的事情。之后杨某纤却把参与投资的员工微信群全部拉黑。2020年4月底至12月,张某某共向平台投入本金80多万元,获得返利11万余元,共被骗6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