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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眉儿了解到,目前新区已制定《眉山天府新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鼓励群众作为监督者,及时发现身边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向相关部门举报。一经核查属实,将根据风险大小给予奖励,最高可达30万。
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1、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 6 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2、对举报除瞒报、谎报事故外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 3、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包括其家属)举报其所在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上浮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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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天府新眉 APP”平台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举报人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的;3、举报内容属于信访事项的,或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的,或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领奖须知: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 60 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能够说明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领取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 30 日。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奖励。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眉山天府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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