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
爱上海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在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
彭山公安发布一起
发生在辖区的典型涉嫌集资诈骗案
旨在提升公众对经济犯罪的认识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023年,彭山区公安分局经多年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以工程为由实施集资诈骗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资金8000余万元。
2015年4月,彭山区公安分局接到多名群众报警,被张某峰分别以10万元到100多万元不等金额借走钱款失去联系。获悉情况后,彭山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指令经侦大队对该案立案调查。
爱上海通过前期收集到的线索,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对张某峰展开了大量调查工作,发现真实姓名为张某平(吉林人),而张某峰则是其弟弟的名字。
原来,张某平自2011年来到彭山区后,以四川某建设公司彭山办事处名义到处招揽工程,并以工程需要资金为由,向黄某某、李某等人或公司借款,同时承诺支付3分至8分的高额利息。
“不少被骗群众或者公司都是看中了张某平的高额利息,抵挡不住诱惑才上了当。”据民警介绍,当被骗群众或公司发现承诺的利息未到,以及本金难要回,再到联系不到人时才慌了神,遂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连续调查,民警发现其曾在1998年入伍时注销户口,离开部队后未回老家上户口成了黑户,自2012年起,为出行等方面便冒用弟弟身份进行工程招揽和借款。
找寻不到张某平,那就从其家人开展工作调查。为对广大受害群众作出交代,民警多次前往张某平吉林老家,打算从身边人身上获取有用线索。然而,其家属反映,张某平已多年不与家人联系,亲戚家属更不知其踪迹。为了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民警陆续前往东北、青海等多个张某平曾生活的地方进行调查,并对张某平失联前的联系人逐一排查。
“掌握到张某平的线索少之又少,就连其女儿结婚都未曾出现过。”民警介绍,考虑到逢年过节团圆的日子里,张某平可能会出现的情况,还专门派人在老家附近蹲守,就连其女儿在北京结婚的时候,掌握到消息的民警都马不停蹄赶赴北京,但均扑了空。在长期的侦查工作中,民警从未停止对张某平的追踪调查,直至2023年,发现有线索指向张某平可能在山西某地。
一条时隔8年的线索让民警再次看到了希望,重燃了信心。为早日抓获张某平,办案民警立即前往山西,对张某平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一个名叫区某某的人与张某平身份高度重合。
爱上海“区某某就是张某平,自潜逃到山西后,其生活萧条,一直生活在出租房内,从事奇石生意。”民警介绍,自知晓区某某疑似张某平后专案组克服时间跨度长,取证难度大,案件侦办工作困难重重等因素,围绕区某某的生活开展全面侦查,最终确定区某某就是张某平,并将其成功抓获。
爱上海经依法调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平自2012年起便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彭山区内进行招揽工程。前期通过高额利息诱惑方式,将下家借款的一部分作为上家借款的利息,拿到一部分高额利息的群众纷纷加大借款,并介绍周边人参与。如此循环,越来越多群众和公司纷纷上当。
谁知,拿到钱款的张某平并不满足现状,开始盲目扩大工程项目,直至严重亏损。然而,此时的张某平仍旧抱有幻想,继续通过他人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四处借款,直至无力偿还被追债无路可走,便开始潜逃至山西,并再次冒用他人身份生活逃避追责,这一逃便是8年有余。
最终,张某平以工程需要资金为由借款,陆续向黄某某等24人借款,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集资诈骗罪,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什么是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管理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的案件,可能一个案件就会有上百名犯罪嫌疑人,也可能会有上千名受害人,这样的案件更复杂更棘手,更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经济犯罪的特征
一、贪利性。大多数经济犯罪都具有非法牟取经济利益的目的,犯罪人为了一己之私,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侵吞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财产,损害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同时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
二、复杂性。经济犯罪由于发生在市场经济运行领域,因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其犯罪结构十分复杂。市场经济运行领域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动态领域,其中围绕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形成的纷繁复杂的经济关系相互交织在一起,几乎囊括了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和部门。而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证券期货市场、房地产市场及科技市场等各种专业市场的建立,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变得更加多样化。在这样一种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形形色色的经济犯罪大量滋生、蔓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特点。
三、智能性。经济犯罪的行为人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很多人甚至具有丰富的经济、财税、贸易、会计或者法律方面的专门知识,具有长期从事经济活动的经验,在犯罪手段上,一般不直接使用暴力、不明火执仗、不具有攻击性,犯罪人往往以其专业知识或利用其职务便利,深思熟虑、精心策划,通过钻法律空子达到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之目的。
四、隐蔽性。经济犯罪并不像传统犯罪那样赤裸裸地违反社会公德和人们所熟知的行为规则,其行为人往往又是经济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使用的犯罪手段具有经济活动的性质,因而其犯罪不容易被公众所知晓,其社会危害性也不易被人们所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