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漯河王佳佳法官被杀一按众说纷纭,不过强大的网友还是拔出了很多内幕,主要有二点:
一是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豫高法〔2018〕 372号)【误工天数】住院:住院时间 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此案老汉提前出院但有遵照医嘱继续吃药未能工作,不判误工费不仅仅是是法律不允许,而是属于违规判案了,
二是网友扒出王佳佳以往的历史判决,从没有支持过住院外的误工天数,有一例最离谱,住院100天以上有反复,医嘱2年休养的,都没有判决享有误工费,呵呵,这样的法官还当三八红旗手,的确是红色幽默。
除此之外,我提几点看法:一是医生开出了29天的医院证明,这个说明医生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认为原告需要29天的治疗过程,法官不应该否定这个证据,因为法官不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如果要否决,应该提请相关医疗机构来重新鉴定,
二,既然保险公司与法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那么保险公司就是污点证人,污点证人的证据没有法律效力,拿污点证人的证据作为判决依据,显然是不合法的。
三,即便判决只赔偿9000多元给原告,但是鉴于原告一无所有的现实,法官应该给原告申请司法救助金,这样才符合她三八红旗手的身份,更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四,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款,关爱弱势群体,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而不是感受到被社会抛弃,这是法律人民性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稳定的需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