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1日9时许,刘某彬(女,52岁,东坡区人)在微信群发布不实言论。随后,群成员李某(男,31岁,东坡区人)将刘某彬发布的不实言论与其他无关联的视频拼凑在一起,并谎称在眉山某小区发生了持刀伤人事件。
接举报后,经公安机关查实:刘某彬、李某在微信群散布谣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现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刘某彬进行批评教育。
公安机关郑重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维护网络空间安全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