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眉山市丹棱县公安接到网友举报称:一市民在朋友圈辱骂执勤交警。了解情况后,丹棱公安立即进行核实查处。
经查:郑某驾驶电动车在丹棱县齐乐大道行驶时因交通违法被丹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人员批评教育。在当天下午,郑某为泄私愤,用个人微信账号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当言论辱骂执勤交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郑某因寻衅滋事被丹棱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
执法,是为社会保驾护航。交警执法是为了保障道路通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理解、支持交通管理工作。
存疑,请以正当方式提出。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正当方式提出。
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时代,每个人都是自媒体,朋友圈不是“泄愤圈”,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应多点理性、少点冲动,若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络上肆意辱骂他人、发泄私愤,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