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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下午2点30分左右,在国道351线龙正场镇路段,有一辆外观系邮政快递运输车的厢式货车逆向行驶。接到举报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工作,调取道路周边监控图片,走访企业及群众,最终确定驾驶员刘某某及驾驶的川Z57XXX号厢式货车。经了解,刘某某叙述他驾驶车辆到仁寿县龙正场镇送快递,之后为了省路直接左转沿国道351线2859KM900M处逆行往仁寿城区方向行驶。刘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也深刻的认识了自己的错误。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记3分,罚款100元处罚。来源「眉山那点事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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