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4日,晚上9时许,辜某某开车到仁寿城区一小区看望朋友。辜某某并非该小区业主无固定停车位,进入地下停车场后,因找不到空车位,他将车停在过道上,便到朋友家休息。
辜某某停车点简略示意图
晚10时许,小区物业人员电话联系辜某某下楼挪车。辜某某到地下停车场后,认为自己的车并没有挡住其他车辆通行,拒不挪车,并辱骂物业人员。
路过的小区业主刘某及其母亲舒某看不过眼,指责辜某某不该乱停乱放车辆。
随着语言过激,双方争吵逐渐激烈,从些许拉扯,演变成肢体冲突。
晚10时40许,被打伤的刘某报警,称自己和母亲因停车纠纷被打伤,并送往医院治疗。经检查鉴定,刘某受二级轻伤、舒某某受轻微伤。
11月23日,辜某某自动投案, 如实供述了其殴打刘某、舒某某的犯罪事实,同日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