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促进案结事了,洪雅县法院槽渔滩法庭邀请中山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干部代表、法律明白人代表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并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当地村委会进行调解。
下午三点,承办法官、调解员们、刘某及家属、陈某及家属、村民们或坐或站,调解“坝坝会”开始。
一开始,两家因“抖音”视频事件争执不下,双方情绪较为激动。
“未经我本人同意,陈某在抖音平台上传了带有我个人形象的视频,并附不实评论,导致大量不明情况网友对我发表恶意评论,我老公外省的战友都打来电话问情况,我的名誉严重受到损害,陈某必须公开道歉”
“我平时就爱拍点视频,那天我也只是拍了一段抖音视频宣泄一下,我不懂法,也没有想到会产生这么大的影响,视频我都删了,也口头给她道过歉了”
承办法官和调解员们一边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宣泄情绪,一边发挥自身优势循序渐进引导双方冷静下来。
对原告刘某——安抚其情绪,充分听取其诉求,通过拉家常等形式温情劝解,劝导其以和为贵。
对被告陈某——悉心释法、耐心说理,引导其换位思考,让其充分认识自身的过错,主动承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
在承办法官和调解员们的释法说理下,陈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再次郑重向刘某道了歉,并当场录制了道歉声明发布到自己的抖音账号上。
刘某接受了陈某的道歉。双方一致同意不再因此事再发生任何纠纷,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纠纷圆满化解。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更不能成为侮辱、贬损、诋毁他人的“异域空间”。调解结束,承办法官结合该案例“零距离”向村民们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告诫村民们在遇到问题时要保持冷静、理性处理,并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解决问题。并提醒村民们要坚守道德底线,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上网,积极弘扬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决不能让网络平台成为侵权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