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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大东街与正东街中街的新民里X号业主徐先生反映:该房屋自1995年开始便无人居住,2021年9月因发现家中没水,到自来水公司去缴纳了146吨水总计639.3元之后,仍然没水,到兴眉自来水公司咨询时发现1997年11月份兴眉自来水公司便将自家的水表总阀进行关闭,请维修工上门查看也未发现有漏水的问题。1、希望部门核实该水费是否合理,并退还水费。2、希望兴眉自来水公司给予合理的解释。 公司接件后,立即于当日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后多次与用户进行沟通,该用户确系于2021年9月缴纳自来水146吨的水费639.3元,经沟通了解后得知,该房屋一直有人居住,水表计量也未出现故障,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规定,我公司系按实收费,不存在不合理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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