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仁寿县籍滞留缅北人员户籍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遏制中缅边境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滞留缅北人员从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仁寿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绝大多数滞留缅北人员都主动回国,但仍有部分人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拒不回国。特通告如下: 一、目前已对上级下发长期滞留缅北人员的户籍注销(附件),现登记在册滞留缅北人员限2022年1月30日前入境或进入隔离点等待入境,入境前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派出所联系,准确上报入境口岸、入境时间等信息,凡在规定时间内返乡的,到当地派出所配合调查,视情可恢复其户籍,否则户籍将永久注销。滞留缅北人员亲属应积极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及时联系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 二、未登记在册的滞留缅北人员,看到此通告后,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派出所联系。未主动报备、主动联系回国事宜的,一经查实滞留缅北事实,一律依法注销户籍。
2021年11月15日,青神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敦促24名青神县籍滞留缅北人员回国通告》后,部分滞留缅北人员及时回到国内,但仍有部分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拖延或者拒不回国。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上述通告规定,对以下人员采取惩戒措施并通告。
一.对5名人员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注销本人户口、护照。
2、取消本人享受就业,社保相关补贴政策。
3、暂停本人及直系亲属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审核。
4、冻结和止付本人名下所有银行账户,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
5、取消本人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6、取消本人及家属医疗保障待遇。
7、取消子女的学前减免保教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普高助学金和免学费、中职学生助学金和免学费、高校学校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 已在城区就学的一律清退回原籍学校。
二、对11名人员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冻结本人户口。
2、暂停本人及直系亲属享受就业,社保相关补贴政策。
3、暂停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冻结和止付本人名下所有银行账户。
5、暂停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敦促上述人员认清形势,及时联系所属村、社区或公安机关,尽快回国。拖延回国的,我办将出台进一步惩戒措施。对拒绝回国的,公安机关将坚决抓捕归案,依法严惩。
青神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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