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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下旬,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在“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一项中,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提出要求。长期以来,东坡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及“三农”工作作出的部署,积极健全完善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多个维度助力乡村振兴。
近日,东坡区尚义镇发生了这样一起纠纷,当事人双方王美某和王某既是邻居、又是亲戚,两家人长期存在土地纠纷。3月17日,两家人纠纷升级,更是闹到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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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报案人王某屋后有一条机耕道通往王美某家,据组长称该机耕道系原白马镇灌溉水沟,于2008年废弃。废弃后由王美某家作为机耕道使用,也是其出入的唯一道路。现王某称该机耕道属其所有,欲将其填平种树,王美某坚决反对,期间王某多次在机耕道上种树均被王美某破坏。经村组及尚义派出所多次调解均未达成一致协议,王美某声称王某如再挡住其道路将与其“拼命”。
尚义派出所随即将该案预警信息推送到尚义司法所,司法所庚即着手开展“公调对接”联合调解。在3月22日的联合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告知了王某应当保障王美某的通行权,并向其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列席调解的村组干部向调解员、双方当事人陈述该机耕道的历史由来和相关事实依据;最后,调解员再次强调了双方既是邻居又是亲戚的密切关系。调解员通过为双方厘清事实、释明法律、强调情谊,从平衡双方利益角度出发,合理分析此事给双方带来的影响,鼓励双方互相让步,协商解决。
最终,王美某同意用其部分承包地与王某调换机耕道的土地,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险些引发“民转刑”案件的因邻里土地纠纷通过“公调对接”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在农村,地权、路权都是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权益,该类纠纷往往体量小、情绪大。这起邻里土地纠纷的成功化解,正是东坡司法行政人积极助力乡村振兴、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的缩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