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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房屋修建事宜
书记:
您好!
我老家是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谌银村的,大学毕业后婚迁到了富牛镇,现在思蒙老家就只有我母亲的户口在,但是我们一家人的土地都在。由于老家房屋破旧已成危房,随着周围邻居们的搬迁现在回家道路不通仅能行人通过,请问书记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能申请搬移出原址重新建房了!建房是按原面积建设还是按我母亲一个人的户头的面积来建设了?另外迁移的新宅基地是否可以采用粮田了,谢谢!
东坡区思蒙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异址新建住宅的问题
根据《东坡区城乡建房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村(居)民新占地建房,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用地、规划管理,从严控制零星散户新占地建设农房,原则上不审批异址新建房屋。如有符合规划的地界,可以按照建房程序向所在村(社区)申请,经镇规划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建房。
二、关于新宅基地能否占用良田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关于新建住宅面积的问题
根据《东坡区城乡建房审批管理办法》规定,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30m2,3人及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及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所占的土地面积应当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2022年4月22日,我镇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详细告知了相关情况。如还有疑问,请致电028-38512468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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