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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9日12时27分许,董某某驾驶一辆轻型箱式货车沿新城路往迎宾大道方向行驶,在通过新城路与中央商务大道交叉路口时与一辆小型客车相撞,致使小轿车内驾驶人与乘客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红绿灯前“宁等三分,不抢一秒”。何况是“大车”?! 通过监控视频可以看到,这辆货车在通过路口时,交通信号灯为红灯,从货车冲出路口到发生碰撞只有短短的2秒时间,董某某因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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