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2日,李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眉山市洪雅县西环线小关子路口行驶,与沿西环线柳江往洪雅方向行驶由李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后又与道路右侧行人杨某某、冯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某、冯某某、李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洪雅公安交警依法认定,李某某通过路口时,未让右侧主路来车先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车辆在通过交叉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2023年4月2日,舒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眉山市东坡区岷江大桥时,因低头查看微信,车辆偏离行车方向,与隔离护栏相撞,后又与杨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相撞,造成两车及护栏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眉山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依法认定:舒某分心驾驶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开车时除了使用手机,其他不经意的小动作,如喝水、吃东西、递物品等,都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请广大驾驶人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