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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从彭山区公安分局获悉,昨日晚11时许,该局黄丰派出所民警联合消防队员和辖区群众成功处置一起民宅火灾事故,避免了人员伤亡,减少了财产损失,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践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
据了解,当晚9时20分,黄丰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团结村村民的电话称,团结村2组徐某家中起火。接警后,值班所领导迅速启动救灾预案,组织民警携带灭火工具赶往火场,并第一时间联系消防部门,同时向黄丰镇政府报告。
在现场,民警发现失火房屋为一户砖混结构瓦房,浓烟滚滚,火势过大已失去控制,房顶不时掉下房梁烧落的瓦片。
火情就是警情、时间就是生命!救援组果断处置、分工配合,兵分四组快速行动。一组负责切断电源,清理民房周边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电器线路短路和其他设备着火,进一步蔓延火势;一组负责寻找水源,设立安全的区域,避免引发次生事故;一组冲进火场,开展人员搜寻工作,全力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一组力所能及帮助群众转移财产,尽量减少群众损失。
10余分钟后,群众被成功救出,无生命危险。期间,民警多次冲入火场,将徐某家中煤气罐和农业生产用汽油、摩托车转移至安全地带。随后,消防队员赶到,民警和消防人员经过2个小时的共同战斗,将150余平方米的火场扑灭。
据了解,当晚,房主徐某(男,60岁)因事外出,后邻居发现其房屋起火,迅速联系房主并报警求助。徐某子女在外地务工,家中仅有徐某一人独居。火灾发生后,老人一心顾着抢救财产,始终不愿离开。民辅警发现后,强制将其带离火场。在同肆意蔓延的火势展开时间赛跑的救援过程中,一警员脸上、身上多处受伤。
1月12日,民警再次前往火灾现场,帮助群众清点财产损失。当场向群众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提醒广大群众增强消防意识、及时排查火灾隐患、特别是农村房屋电线线路、易燃物品等要随时检查、做到人走即断电、断气,做好火灾预防。
民警表示:“团结村系山丘地貌,所处地势相对较高,水源缺乏;与此同时,受寒气影响,开展火灾救援时伴随着霜降天气,水带部分被冻成冰,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火灾扑救工作。”
目前,起火原因和财产损失正在进一步调查、清理中。徐某已被政府妥善安置。此次火灾救援,充分展现了彭山公安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畏严寒、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受到了辖区群众的高度赞誉。
来源: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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