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区域内常住居民子女入园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幼儿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
(2)《儿童入托体检手册》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2.进城购房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园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幼儿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
(2)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
(3)所在小区或社区证明其已入住的证明材料和近3个月水、电、气缴费证明;
(4)《儿童入托体检手册》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3.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原籍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入园幼儿与其关系)原件;
(2)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证明在洪川镇居住)原件;
(3)县级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原件;
(4)《儿童入托体检手册》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